转发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

来源网站:东菀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文化/创意/设计
发布机构: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6-11-01
政策正文:
东府〔2006〕9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通知》(粤府〔2006〕70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把各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登记公布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的保护利用纳入城镇建设发展规划。注意加强城市建设和旧村整治改造中的文物保护工作。加大文物保护力度,根据文物保护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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