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园区)商务主管部门、各行业协会(商会)、相关企业(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东莞市关于促进外贸稳定增长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东商务〔2025〕9号),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充分发挥省级资金使用效益,我局制定了《2025年省级促进开放型经济发展水平提升专项资金(外贸稳大盘促增长事项)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按要求做好项目的申报工作。
东莞市商务局
2025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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