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补充通知(二)

来源网站:东菀市自然资源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东莞市自然资源局项目类别:产业规划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9-12-16
政策正文:

东规发〔2009〕 号

各镇(街)规划管理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增强《东莞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的可操作性,推进规范化、法治化管理,我局对其作了补充和完善,具体通知如下:

  一、 居住建筑的户型不能设置超过一层的使用空间(复式住宅和别墅除外)。复式住宅和别墅上层挖空的面积超出户内总面积20%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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