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园区、镇(街道)商务主管部门:
根据《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打造新动能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东府〔2021〕1号)、《关于大力发展首店经济促进商业消费升级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府〔2021〕25号),我局制定了《东莞市首店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现印发实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商务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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