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省新能源汽车用电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来源网站:东菀市发展与改革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新能源汽车新能源
发布机构: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类别:资助公示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东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5-05-22
政策正文:
粤发改价格〔2018〕313号

各地级以上市发展改革局(委),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深圳供电局:

  为进一步利用价格杠杆促进我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省(不含深圳市)各类已安装独立电表的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用电,统一按大工业用电峰谷电价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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