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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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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
来源网站:惠州市发展和改革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农业/农产品
生物/医药
发布机构:惠州市发改局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惠州市
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3-04-19
收藏
政策正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5号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已经2013年1月16日国务院第23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总理 温家宝 2013年1月31日
国务院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的决定
国务院决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作如下修改: 一、将第三十九条第三款修改为:“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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