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府〔2013〕27号
根据惠州市及惠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市政府拟依法征收惠城区江北办事处三新村,江南办事处下角村、七联村,龙丰办事处新村、共联村共约213.8亩集体土地以及惠州林场约50亩国有林地,作为惠新大道建设项目用地按程序上报审批。现就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征地范围、权属和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