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肇庆市科技创新支撑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肇府办〔2023〕11号)要求,现将在孵企业2023年被发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载体奖补名单(见附件1)、2023年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奖补名单(见附件2)和在孵企业2024年被发文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孵化载体奖补名单(见附件3)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9月4日起至9月11日止。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市科技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