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粤桂试验区(肇庆)行政服务局、粤桂试验区(肇庆)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 2025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集成电路企业清单制定工作的通知》(粤工信电子函〔2025〕51号)的相关要求,请各地认真组织辖区内符合要求的集成电路企业或项目开展申报工作。
申报单位务必于2025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