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四会市科工商务局、肇庆高新区经济发展局、粤桂合作特别试验区经济促进局:
根据《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工信装备函〔2026〕26号)工作安排,现好2025年度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工业母机企业清单制定工作。
请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