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安排

来源网站:湛江市科技技术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知识产权
发布机构:湛江市科学技术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湛江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4-04-01
政策正文:

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全国专利代理人资格

考试的安排

2004年3月8日至13日,中央政府商务部、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家知识产权局组成联合小组前往香港、澳门,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有关部门就允许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2004年10月举行的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的事宜进行了磋商。

  3月29日,香港特区政府工商及科技局和知识产权署的代表访问北京,就上述事宜与中央政府有关部门再次进行了磋商。

  在上述磋商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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