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统筹做好市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江门市区2022年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