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报请批准江门市江海区四村立交东南(JM-JH-02-18单元)单元详细规划的请示》(江自然资〔2025〕77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该规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符合《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予以批准、公布。
二、该规划范围内的功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