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府函〔2017〕119号
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中直、省直驻江门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粤府函〔2017〕121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市府办公室(市规划纲要办)负责统筹协调我市落实省《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2017年重点工作任务》(以下简称省《重点工作任务》)工作,各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单位要根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