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法制局关于保留《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的通告

来源网站:佛山市教育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佛山市教育局项目类别: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政策文号:佛法通〔2018〕22号
发布日期:2018-09-27
政策正文:

佛山市法制局关于保留《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的通告

根据《佛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等规定,经评估清理,并经市政府同意,决定保留《佛山市促进民办教育发展实施办法》(佛府办〔2007〕215号),评估期至2023年8月18日。

佛山市法制局

2018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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