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交通运输局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来源网站: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海洋产业
发布机构:佛山市交通运输局项目类别:项目招标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6-06-03
政策正文:
禅城、南海区交通运输局,高明、三水区交通运输和城市管理局: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的决定的通知》(粤交港函〔2016〕1221号)转发给你们,请将文件传达到辖区内各港口企业,提出以下意见,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应急预案专家审查 《规定》第七条第(四)项已修改为:“(四)……,应急预案经专家审查通过”,由于部、省厅暂未对“专家审查”的要求作详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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