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河西社区岳利沙股份经济合作社要求将旧村庄集体建设用地转为国有建设用地的请示》(佛自然资请〔2023〕35号)及相关材料已通过审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及《广东省旧城镇旧厂房旧村庄改造管理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9号)第十七条,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南海区大沥镇河西社区岳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