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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执行市区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优惠征收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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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停止执行市区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优惠征收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知
来源网站:佛山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房地产/建筑
节能环保
农业/农产品
发布机构:市政府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项目认定/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佛山市
政策文号:佛府〔2002〕72号
发布日期:200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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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正文:
佛山市人民政府文件
佛府〔2002〕72号
关于停止执行市区违法用地补办用地手续
优惠征收耕地占用税政策的通知
石湾区及所属各镇人民政府:
为了促使违法用地者尽快补办用地手续,规范用地管理,市政府于1997年下发了《关于对市区农村管理区违法占地进行非农建设问题的处理决定》(佛府〔1997〕012号),文中第五点第1款规定1997年3月底前申报补办有关土地、规划手续的,按80%优惠计算缴交各项税费。由于该项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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