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汕头市教育局关于中心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定价机制及管理的通知

来源网站:汕头市发展与改革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汕头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2-11-23
政策正文:
汕市发改〔2019〕316号

各区县发改局、教育局,市属各相关学校: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我省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18〕1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完善中心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定价机制及管理问题通知如下:

一、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政策规定

(一)收费项目及管理形式

中心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

政策附件(快速下载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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