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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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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决定》的通知
来源网站: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
现代服务业
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汕头市人民政府
项目类别:
产业申报/资助
资助申报
所属地区:广东汕头市
政策文号:汕府〔2004〕115号
发布日期:2004-07-25
收藏
政策正文:
汕府〔2004〕115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决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人民政府二○○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汕头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汕头市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工作责任制规定》的决定
汕头市人民政府决定对《汕头市各级人民政府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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