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1日,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东省科技创新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召开后,我省在科技创新领域首部全面贯彻落实全会精神的地方性法规,是我省科技创新领域一部具有基础性、综合性、方向性的重要地方性法规,对加快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以科技创新支撑和引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