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7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根据2019年11月29日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关于修改〈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十六项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第三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传播和其他保护措施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