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府〔2019〕6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中土地出让收益分配规定》已经2019年6月3日市委常委会、第十四届36次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碰到问题,请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反映。
汕头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10日
汕头市中心城区“三旧”改造中土地出让收益分配规定
为充分调动“三旧”改造各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