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推进我市民生实事工作,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69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建设工程规划管理工作实际,我局制定了《珠海市建筑类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2024版)》,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