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我局制定了《珠海市临时建设工程规划管理暂行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实施过程中如遇到问题,请径向我局反映。
第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