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加大对“黑烟车”及尾气排放不合格机动车辆的整治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广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市人民政府决定划定冒黑烟等可视污染物车辆禁行区域。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行时间和区域
全天禁止“黑烟车”在珠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道路行驶。
二、处罚措施
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