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脱岗培训的通知

来源网站: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市交通局项目类别:人才认定/资助企业培训
所属地区:广东珠海市政策文号:珠交字〔2010〕331号
发布日期:2010-11-05
政策正文:
市驾培协会、各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

为提高我市机动车驾驶培训教练员教学能力,增强教练员的综合素质,根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交通部令2006年2号)和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管理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二十九条“驾培机构应当加强对教练员的职业道德和教学业务教育,组织教练员每年不少于一周时间的岗位脱产培训。教练员岗位脱产培训内容、考核标准及实施方式由设区的市级交通主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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