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二号),科技部等9部门印发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国科发区〔2020〕128 号)及《深圳经济特区科技创新条例》(2020年8月26日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四次会议通过)的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科技创新局会同市教育局、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