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生命健康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公安局项目类别: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4-11-17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深圳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具有深圳市(以下简称本市)户籍的人口和在本市居住的流动人口应当遵守本条例。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结合本地实际,将人口计划纳入国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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