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的通知》(深府〔2024〕32号)、《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深办字〔2025〕20号)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经研究,现决定对《个人申请深圳市新能源小汽车增量指标申领指引》(深交规〔2024〕7号)进行续期,有效期延续至2026年12月31日。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