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12座以上非营运客车的道路交通安全,强化源头管控,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维护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安部交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营转非”客车安全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结合我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