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节能环保
发布机构:深圳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项目类别:项目招标产业规划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1993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发布日期:2008-09-23
政策正文:
(1993年12月24日深圳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根据1997年12月17日深圳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 深圳经济特区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一条的决定》修正)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防治环境噪声污染,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保护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深圳经济特区(以下简称特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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