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规〔2023〕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经研究,现将《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深府规〔2018〕1号)有效期延长至2026年4月30日,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9日
现将《深圳市总部项目遴选及用地供应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