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各有关单位: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发展改革委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2月7日
深圳市创新型产业用房管理办法(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大对创新型产业的支持力度,强化创新型产业用房规范管理,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