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租屋管理若干规定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现代服务业物流/运输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项目类别:城市更新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01-19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加强深圳市(以下简称市)出租屋管理,保障出租屋安全,维护社会治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出租屋,包括住宅出租屋、工商业出租屋及其他出租屋。

  本规定所称出租人,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合法使用人、实际管理人以及受委托管理出租屋的机构、人员。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管理区域内的出租屋管理。

  政府对公共租赁住房、产业用房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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