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府函〔2022〕25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有关单位:
现将《深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市场监管局反映。
深圳市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1日
深圳市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的通知》(国发〔2021〕7号)和《广东省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粤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