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法律援助条例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项目类别:资助申报公益慈善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0-12-29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促进法律援助工作,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法律援助活动。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法律援助,是指由市、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区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依法为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当事人提供无偿法律服务的活动。

  本条例所称辅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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