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金融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项目类别:资助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04-25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条例》所称参加工作的时间是指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的起始计算时间。

  第三条 参保人不得在两个以上统筹地区同时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已在市外参加居民养老保险的,经本人申请,可不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户籍迁入本市的人员,不纳入本市社会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居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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