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体重伤鉴定标准》适用指导意见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体育产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项目类别:项目认定/申报标准化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08-12-01
政策正文:
章 节

相关条款

适用指导意见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标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以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为基础,结合我国法医检案的实践经验,为重伤的鉴定提供科学依据和统一标准。

第二条 重伤是指使人肢体残废、毁人容貌、丧失听觉、丧失视觉、丧失其他器官功能或者其他对于人身健康有重大伤害的损伤。

第三条 评定损伤程度,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具体伤情具体分析。

损伤程度包括损伤当时原发性病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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