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深圳国际中转港建设,提升港口营商环境,经深圳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开展大鹏湾海域引航补贴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精简高效、干净廉洁的工作原则, 实现全过程公开透明、办理留痕。
二、补贴对象
在大鹏湾海域被“二次引航”的靠泊深圳港的船舶。
三、补贴标准
按照大鹏湾新增的香港引航实际发生费用50%给予补贴。港币兑人民币汇率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