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大鹏新区管理规定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房地产/建筑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项目类别:产业规划城市更新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04-25
政策正文:
  第一条 为了促进深圳市大鹏新区经济、社会、环境协调发展,创新新区管理体制,保障新区管理机构依法履行行政管理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深圳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市政府设立大鹏新区(以下简称新区)。新区的范围为现龙岗区葵涌、大鹏和南澳街道行政区域。

  第三条 新区应当根据区域特点、区位优势和功能定位,确立经济、社会、环境发展重点,不断完善城市功能,提升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促进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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