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质规〔2015〕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深圳标准标识使用管理,建立有效的深圳标准识别与监督机制,提升深圳标准整体品牌形象,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深圳经济特区标准建设若干问题的决定》,我委制定了《深圳标准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并已经市法制办审查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5年12月14日
深圳标准标识管理暂行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