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暂行办法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司法局项目类别:招商引资产业申报/资助产业规划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04-25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创新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以下简称前海合作区)管理体制机制,规范深圳市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管理局(以下简称前海管理局)运作,根据《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前海管理局是依照《条例》设立的前海合作区法定管理机构,根据《条例》和本办法有关规定履行相应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责。

  第三条 前海管理局在市政府领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