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项目类别:公益慈善资助申报资助公示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深人社规〔2023〕10号
发布日期:2023-12-29
政策正文:
  深人社规〔2023〕10号

各区人力资源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粤人社规〔2023〕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明确认定程序

  具有深圳市户籍,或广东省内非深圳市户籍且常住地为深圳市的符合申请条件人员,可向户籍地(常住地)所在街道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填写《广东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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