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禁止摩托车在部分道路行驶的通告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物流/运输汽车/配件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项目类别:项目招标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10-14
政策正文:
  为加强深圳市道路交通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安全畅通,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六条之规定,现就禁止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下同)在部分道路行驶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摩托车在福田、罗湖、南山、盐田、龙岗、龙华、光明区内所有道路行驶。

  二、宝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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