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教育行政部门,市局直属各单位(学校):
现将修订后的《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教育局
2025年2月10日
深圳市中小幼教师继续教育学分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构建多元开放、引领教师发展的继续教育体系,打造可持续发展的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