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软件/信息服务业
发布机构:深圳市财政局项目类别:项目招标招商引资
所属地区:广东深圳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20-10-09
政策正文:
  深财购〔2020〕21号

市本级各行政事业单位,各区财政局、大鹏新区发展和财政局、深汕特别合作区发展改革和财政局:

  为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自主择优选择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对于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14号)、《深圳市财政局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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