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政府采购领域“放管服”改革,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现就进一步做好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自主择优选择社会采购代理机构
对于按照《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20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深财购〔2020〕14号)、《深圳市财政局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