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

来源网站: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金融业现代服务业
发布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项目类别:企业认定产业申报/资助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政策文号:穗府办规〔2016〕8号
发布日期:2016-05-31
政策正文:
穗府办规〔2016〕8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放宽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条件的意见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我市全面实施商事制度改革,颁布了《广州市商事登记暂行办法》(市政府令第102号),实行住所登记与经营场所备案制度,允许“一址多照”,即政府批准设立的专业园区内的企业以及有投资关联关系的企业,可以选择同一地址作为住所;允许“一照多址”,即

Copyright © 1998-2023 深圳前瞻资讯股份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粤ICP备11021828号-2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粤B2-201307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