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实施办法

来源网站: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原文链接 产业类型:现代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
发布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项目类别:其他
所属地区:广东广州市政策文号:暂无
发布日期:2019-11-14
政策正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市市级重要商品储备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市级重要商品,是指粮食、食油、猪肉、食糖、化肥、农药和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重要商品。

第三条 市级重要商品储备管理,包括确认承担储备任务的企业和储备商品的品种、数量、购进、储存、轮换、动用、费用补贴等环节。

第四条从事市级重要商品储备管理、承储活动的单位应当遵守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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