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商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推动我市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稳定持续发展,我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工作已经省政府批准并报商务部备案。现拟组织开展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企业认定工作,根据《商务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促进汽车平行进口发展的意见》(商建函2019〔462〕号),最多可认定试点企业5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试点企业条件
开展汽车平行进口试点业务是指经认定符合